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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机构防疫日常防控工作方案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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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疫情再次警醒我们,在疫情防控上怎么严都不过分,付出多大的努力都是应该的。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病毒随时都有可能卷土重来,防控绝对不能掉以轻心。以下是我能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教育培训机构防疫日常防控工作方案,以供大家参考!

  教育培训机构防疫日常防控工作方案1

  为科学有效地应对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学校实际,制订此日常防控方案。

  1.严控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非绿者码执行劝阻隔离,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学校按照健康标准确定入校人员名单,校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实行封闭管理。

  2.网格管理。师生入校、放学从前门按年级规定时间、规划路线行走,入校后采取“网格化”划区划片管理。课间采取错时活动,要求师生不蹿班,不聚集。

  3.严格“二检”。每日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来检走检、因病缺勤登记与病因追踪报告、复课证明查验等日常防控工作。不允许带病上学或上班。因病缺课(勤)人员应由校保健教师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保健老师应做好个人防护,预防.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相关废物进行有效消毒处理。

  4.做到“四早”。师生每天到校后采取“人盯人”措施,全面摸清、准确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如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学校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向当地卫生疾控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对出现明显症状送定点医院治疗的患者学习、生活环境等应及时在当地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并按照要求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5.洗手消毒。师生每天入校后要求勤洗手。校园环境保持干净、整洁,垃圾日产日清,对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等每天做到至少2次消毒。

  6.空气流通。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每日不少于三次定时通风换气。每天做好教室、办公室、功能室等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7.加强锻炼。每天鼓励师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体质。在疫情未解除之前,学校不举办任何聚集性的活动。

  8.健康教育。加强对师生进行形式多样的疫情防控知识讲座、手操报等,每周上好健康教育课,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9.个人防护。引导和教育师生及门卫等人员在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形成联防防控疫情的工作机制。

  10.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如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按照上级政策精神,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联系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隐瞒、缓报、漏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教师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采取措施劝其隔离医学观察。

  乐学时光教育培训机构

  教育培训机构防疫日常防控工作方案2

  正胜素质教育培训中心复课日常防控工作方案

  一、防疫物资准备(责任人:解某某)

  1、84消毒液。用于公共区域消杀,已有(3瓶),再购(2瓶),确保能够满足在学校每天(各班及校园)使用量的基础上,保证至少

  有5个工作日的存量储备;

  2、75%的消毒酒精。用于教室、专用教室、体育器材室及办公室消杀(每个教室、专用教室及办公室各100ml),已有(10斤),再购(10斤),确保能够满足在学校每天(200ml)使用量的基础上,保证至少有5个工作日的存量储备,后勤需安排专职人员把控用量;

  以上两种消毒液需明确标识、分别存放,确保安全。

  3、手持式体温枪。每个年级准备1个、共计3个。

  4、医用外科口罩:共计100个,保证后勤、防护、班主任每日1个,按10个工作日准备;

  5、手持式酒精喷雾消毒器2个

  7、洗手液。每个班级准备1瓶公用洗手液及一包纸巾及垃圾桶。

  8、准备4个废旧口罩专用垃圾箱,每个教室两个保障师生投放方便。

  9、师生临时隔离室准备1间。

  二、关于入校通道的开放及体温检测。(责任人:张开,宋某某,解某某)

  1、所有进入学校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检测,由值班教师组织学生保持一定距离逐一进入,另一值班教师测量体温,正常后放行。

  2、体温在37℃以下的可以进入校园内及教室,超过37度的需要暂时隔离观察,超过37.3℃的师生需按照应急处理预案执行。

  3、所有教职工需亮码通行,没有健康码订单一律不放行,有健康码的绿码放行,黄码不放行,红码立即上报。

  四、关于病毒消杀。

  1、前台及教师职责。在学生上学前要进行全面消杀;学生离校后要对教室及校园进行全面消杀;(责任人:张开,刘某某,胡某某)

  2、本班任教老师职责。每天上课前,学生离校后,要迅速对本班教室进行重点消杀;每节课前,需要进行开窗、通风;每天早晨到校后、中午学生离校至到校、下午学生离校后至教师下班前至少进行半小时通风(特殊天气除外);(责任人:张开,刘某某,孟某某)

  3、前台职责。要对门把手、学教具等公共用品进行重点消杀;每节课前,需要进行开窗、通风;每天早晨到校后、中午学生离校至到校、下午学生离校后至教师下班前至少进行半小时通风(特殊天气除外)负责废旧口罩专用垃圾箱的消毒工作,消毒时间分别为8点、11点、14点、17点;(责任人:张开,宋某某)

  4、公共区域消杀人员。中午、下午师生均离校后,***有公共区域、厕所用84液消毒进行消杀;(责任人:张开)

  5,一旦有外来人员来本机构,其人离开后马上进行消杀。(责任人:解某某,张开)所有参与消杀的人员务必及时填写消杀记录并妥善留存。

  五、关于废弃口罩处理

  学校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箱,各班各办公室每天定时将废弃口罩统一放入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箱。

  教育培训机构防疫日常防控工作方案3

  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国家《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关于明确2020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要求的通知》(苏校防组【2020】62号)和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常培治办【2020】5号)以及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常肺炎防控指【2020】6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时间确定方式

  1.面向中小学生和成人教育的校外培训机构(含晚托等)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中小学全部开学后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

  2.托育机构(含服务对象为六周岁以下的各类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幼儿园全部开学后由区疫情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确定。

  二、坚持安全健康原则

  充分认识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坚持“把员工与学员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比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要求,扎实做好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和分批恢复线下集中培训(以下简称“复培”)工作,做到推进有序、平稳过渡,确保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三、掌握审准操作流程

  (一)审准流程

  1.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牵头,各镇、街道负责组织教育、人社、公安、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成立综合验收组。

  2.区教育、人社、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对各自审批或主管范围内的机构具体信息进行再摸排、再核实,并将各类机构的完整信息上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区教育局内,市民中心A座743室,联系电话:82801837)。

  3.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向属地镇、街道提交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由属地镇、街道汇总分类送到区相关监管部门审核(“有证有照”机构区教育局审核,“无证有照”机构区市场监管局审核,“托育机构”区卫健局审核,“职业技能培训类”区人社局审核)。

  对不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由相应监管部门开出问题清单,并督促其跟进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展线下集中培训活动。由各监管部门上报现场验收符合“复培”条件机构材料(加盖审批或登记部门公章,留存备查),经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方可“复培”(验收标准见附件1和样表1-4)。

  (二)申请办法

  1.符合线下集中培训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前,须向各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提交申请(相关材料见附件2、3、4),并做好接受现场验收准备。

  2.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组织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审核各类机构“复培”的申请资料和证明材料(须加盖机构公章)。

  3.各类机构申请“复培”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申请(承诺)表(见附件2);

  (2)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日常防疫工作制度及应急处置措施;

  (3)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控物资清单(见附件3);

  (4)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员工健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四、指导机构提前准备

  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各类机构“复培”前后的各项防控工作做好相关的指导,具体内容如下:

  1.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指导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分工详实,职责到位。明确机构法人(举办者)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实施举措、预警与应急等。校长(负责人)和全体员工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抓实抓细防疫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科学和培训场所人员筛查、疫情防护、应急处置等机制健全,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处处有监管,时时有监控”。

  2.全面筛查人员健康。指导各类机构要严格落实“一表、一码、一卡、一承诺”,对所有计划上岗的机构员工尤其是外籍员工进行点对点排查,准确了解其本人以及共同生活人外出情况、接触史等关键信息,并通过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证明(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逐一核对追查,截屏留档。对外地返常的机构员工应实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观察,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最新要求执行(见附件5)。坚决拒绝不符合“防疫”要求未能进入学校上课的学生参与机构培训活动。

  3.消杀清洁机构场所。根据国务院《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防控指南》和《江苏省中小学校防控指导手册》相关要求,指导各机构要排查重点区域、场所,消除安全隐患,在“复培”前两天对机构内教学、活动、楼梯、厕所等场所和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并做好相关记录。

  4.完善防疫保障条件。指导各机构要按照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一定用量的消杀用品(如泡腾片等含氯消毒剂)、紫外线灯、体温检测用品(如红外线额温枪)、防护用品(口罩)、喷洒工具、洗手液、干手纸和免洗手消毒液等物资,重点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可配备、培训兼职卫生保健员)。各机构出入口设置“临时隔离点”,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

  5.加强健康教育培训。指导各机构要利用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多形式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熟悉本机构防控工作要求,在机构内外显要位置、醒目区域设置疫情防控办法和突发公共安全性疾病的宣传提示,增强机构员工、家长和学员的疫情防控意识。各机构要组织开展体温测量、发热症状处置、人员紧急隔离送医应急演练,每一名员工和学员要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六、落实日常防控举措

  (一)日常防控

  各类机构“复培”后,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督促相关机构落实防疫举措,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密安排“常态”流程。督促各类机构要按照学员不集聚的要求,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机构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要在教学区外设置相对独立的接送学员家长等待场所,配备消毒设备,注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培训场所要控制学员人数,人均3平方米以上(课桌之间距离不少于1米),员工、学员全程佩戴口罩参加教学培训活动,停止举办引起家长或学员聚集的教学培训活动。各类机构不得提供学员就餐服务,教职工用餐应安排错时就餐、同向就坐,就餐中不交流,就餐结束后,立即佩戴口罩离开。

  2.严格机构“封闭”管理。督促各类机构要细化对员工健康状况和出入地区的摸排、登记工作,加强机构人员出入管理。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复培”条件的学员,一律予以劝返。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对确有需要进出机构的人员须佩戴口罩,一律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测温→登记→放行+监视”等流程。

  3.严禁学员“密闭”培训。督促各类机构要参照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相关指导要求,每天对培训场所做好空气消杀,并应持续开窗通风;不具备开窗通风条件的培训场所,在每批次培训结束后,应使用紫外线杀菌灯照射消毒,按照每立方米1.5瓦计算紫外线杀菌灯管需要量,每次持续照射时间15至20分钟。做好空调及滤网消毒,使用效氯浓度为100 —250mg/L的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对空调进出风口每天擦拭消毒1次;过滤网每周浸泡消毒1次,每次浸泡10-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

  4.严肃健康“动态”跟踪。督促各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机构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机构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做好每次培训缺勤学员原因动态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做好健康监测日报告工作,每天通过“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报送当日数据和按属地社区要求做好上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一旦发现员工、学员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做好隔离,依规处置,并及时通知属地社区、卫生疾控、审批登记等相关部门。

  (二)工作要求

  1.强化使命担当。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强化联防联控。建立区、镇(街道)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层次培训机构防控工作体系,帮助各类机构准确掌握区教育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卫生疾控、就近发热门诊医院、所在社区等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3.强化督导检查。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在各类机构“复培”前后开展明查暗访。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机构,对不符合防疫条件违规“复培”或疫情防控流于形式的机构应依法依规及时查处。

  4.强化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学员,各机构应根据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5.强化网格巡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按照省政府“苏政办发【2018】98号”和常州政法委“常培治办【2020】5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申报验收,积极推动有序“复培”。细化巡查摸排,对各类机构“复培”中出现的违规违法线索及时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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